征兵体检工作是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强军目标的实现。为做好2016年度征兵体检工作,确保新兵质量,为部队输送合格兵员,作为征兵体检工作人员作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公布的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做到方法统一、标准统一、记录统一,把好新兵身体质量关。
二、征兵体检期间,带出入证进出体检站,每天按时到达体检地点,不迟到、早退,体检时间不随意离岗、接打手机,不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征得县征兵办同意。
三、正确把握体检标准,严格体检秩序,采取得力方法,做好艾滋病、吸毒和心理检测,坚决防止将患有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病和吸毒青年征入部队,确保不出现身体退兵。
四、如因工作马虎疏漏、隐瞒作假等责任性原因造成退兵的,县征兵办、县卫计委将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按照《廉洁征兵有关规定》、《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参加征兵体检工作,同意和服从县征兵体检组对征兵体检工作的上述目标责任要求。
( )科医生(签字):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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