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村文化建设的路径初探
乡村文化建设的路径初探
洪勤辉
文化建设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又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切实加强文化建设,必须着力实现和保障农民的文化精神权益,让农民共享文化繁荣发展的成果。
提高认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文化建设是极为重要的内容。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文化娱乐、文化知识和文化消费的需求必将大幅度提高。与此同时,当经济及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后,人们的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的高低也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为此,各级领导必须切实提高对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文化建设特别是乡村文化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上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在文化建设方面的领导和考核,笔者建议按年度进行农村文化建设实绩考评,对不作为、不兑现、不落实者给予黄牌警告,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量化考核评审机制。
多管齐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保证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镇、村两级的文化建设。镇(街道)每年都应建立基层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文化站、文化室、图书室等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的建设。挖掘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办文化。首先,要大力发展社区文化,借助社区、企业、学校、农村等社会力量,建设一批新颖、健康的文化阵地;其次,积极扶持和繁荣文化市场,鼓励、引导个人及外商投资
文化行业通过资本的积累和扩大再生产,带动文化事业的良性发展;第三,各级政府要发动和引导经济界的成功人士回馈家乡文化建设。
关爱人才,加大队伍建设力度
在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上,文化软件投资上的失缺,会造成文化设施作用难以发挥、利用率不高、难以吸引农民群众参与等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发展为了人,发展依靠人。农村基层文化队伍的建设,是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保证。从各地的实践来看,凡是活动红火,参与面广的地方,大多有着一支或者数支热心文艺的基层乡村队伍。因此,要繁荣农村文化事业,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建立一批村民文体骨干队伍,至关重要,切不可掉以轻心,务必认真对待,一定要千方百计去挖掘发现、精心培养和好生呵护。突出特点,加大民风习俗的传承提升力度
保护田园风光,传承村落文化。新农村建设不是舍弃传统的翻新,而是继承传统状态下的创新。新农村建设要力戒片面性,不能急于求成搞一刀切,按一个模式、一个标准,把农村搞得千庄一式、千村一面。要注重传承自己特有的优秀的村落文化、民风习俗,注重保护和建设农村自然环境、人居环境,尤其注重保护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恬静优美、悠然自得的田园风光,体现农村的独特魅力和持久吸引力。
堵疏结合,加大健全制度和监管服务的力度
针对当前农村文化建设尤其是文化市场在运行过程中业已暴露出来的问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摸清实情,梳理归类,分析查找问题与症结所在,在此基础上适时出台政策规定,在制度层面上填补空白和漏洞,使之有章可循,从而能够更好地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文化执法部门要加强自身
队伍的建设,强化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与执法能力,做到堵疏结合、监管有序,确保文化市场的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合规、稳健、可持续地推进和运作,从而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文化建设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又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切实加强文化建设,必须着力实现和保障农民的文化精神权益,让农民共享文化繁荣发展的成果。
提高认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文化建设是极为重要的内容。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文化娱乐、文化知识和文化消费的需求必将大幅度提高。与此同时,当经济及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后,人们的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的高低也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为此,各级领导必须切实提高对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文化建设特别是乡村文化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上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在文化建设方面的领导和考核,笔者建议按年度进行农村文化建设实绩考评,对不作为、不兑现、不落实者给予黄牌警告,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量化考核评审机制。
多管齐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保证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镇、村两级的文化建设。镇(街道)每年都应建立基层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文化站、文化室、图书室等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的建设。挖掘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办文化。首先,要
大力发展社区文化,借助社区、企业、学校、农村等社会力量,建设一批新颖、健康的文化阵地;其次,积极扶持和繁荣文化市场,鼓励、引导个人及外商投资文化行业通过资本的积累和扩大再生产,带动文化事业的良性发展;第三,各级政府要发动和引导经济界的成功人士回馈家乡文化建设。
关爱人才,加大队伍建设力度
在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上,文化软件投资上的失缺,会造成文化设施作用难以发挥、利用率不高、难以吸引农民群众参与等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发展为了人,发展依靠人。农村基层文化队伍的建设,是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保证。(本文来自WWW.)从各地的实践来看,凡是活动红火,参与面广的地方,大多有着一支或者数支热心文艺的基层乡村队伍。因此,要繁荣农村文化事业,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建立一批村民文体骨干队伍,至关重要,切不可掉以轻心,务必认真对待,一定要千方百计去挖掘发现、精心培养和好生呵护。突出特点,加大民风习俗的传承提升力度
保护田园风光,传承村落文化。新农村建设不是舍弃传统的翻新,而是继承传统状态下的创新。新农村建设要力戒片面性,不能急于求成搞一刀切,按一个模式、一个标准,把农村搞得千庄一式、千村一面。要注重传承自己特有的优秀的村落文化、民风习俗,注重保护和建设农村自然环境、人居环境,尤其注重保护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恬静优美、悠然自得的田园风光,体现农村的独特魅力和持久吸引力。
堵疏结合,加大健全制度和监管服务的力度
针对当前农村文化建设尤其是文化市场在运行过程中业已暴露出来的问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摸清实情,梳理归类,分析查找问题与
症结所在,在此基础上适时出台政策规定,在制度层面上填补空白和漏洞,使之有章可循,从而能够更好地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文化执法部门要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强化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不 ……此处隐藏11021个字……归集,需要四个配套条件:第一,具有信用法律法规体系,使信用信息能够依法采集;第二,具有信用标准体系,使信用档案的建立有“标准”可依,全国通用,与世界接轨;第三,具有全国统一的征信平台;第四,具有“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系统统筹整合”的制度保障,使及时归集信用主体不同领域的信用信息成为可能。信用主体活动的多领域性以及社会组织对信用主体的多系统管理方式,使得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分属于不同系统和部门,而信用主体完整的、综合的信用记录的形成,需要对不同领域、不同系统信用信息进行整合。目前,在我国,不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正在建立中,而且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也处于分割、分散状态。要破除各系统之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亟须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不同系统和部门信用信息公开的义务以及未能履行义务应负的责任。具而言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明确规定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所辖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规定不公开信息所承担的责任,且对信息不归集的行为责任进行明确规定,避免政府信息归集受部门利益阻碍而搁浅。发挥银行、保险、社区等社会组织机构的作用,要求它们及时提供所辖成员真实的信用记录。我国在征信平台的建设上,应该尽快实现四大系统信息平台的对接与整合:金融系统的个人和企业信贷的信用信息平台,工商管理的个人和企业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平台,公安系统的个人与企业的法律惩罚信用信息平台,保险、电信、水电、房租等系统的缴费信用信息平台。
建立信用记录的广泛使用制度
我国社会中存在的守信者无优待、失信者无惩罚的“诚信无用”的社会现实,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在经济社会中未能成为其生活和交易的“通行证”无不相关。所以,建立健全激励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的关键,是要建立信用记录的广泛使用制度。
把诚信嵌入到利益获取的关口,实现“诚信获益、虚假失信亏利”的社会正义。我国需要推行信用记录的广泛使用制度,建立过去、现在与将来诚信记录与利益联动的一线贯通机制。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企业生产、经营的信用记录纳入到企业的注册登记、资质审核、年度考评等监督检查环节,对良信企业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的各种优待政策。相反,对不良企业,在曝光、加强审查的同时,实行某些行业经营的禁入限制;把个人的信用记录融入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公务员、教师等职业资格准入和职称、职务晋升中,“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把诚信记录内嵌于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各种社会利益活动中,使信用记录成为人们就业、升学、升职、信贷、租赁以及企业经营、贷款等交互活动中利益获取的“关卡”,人们自然会珍惜诚信记录,维护诚信信誉。“处处用信用、时时讲信用”“守信者得利、失信者损利”的“德得相通”社会环境,是最好的、最有效的诚信教育,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支持系统。(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此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
第五篇:城市法治建设的特点困难和路径
城市法治建设的特点困难和路径
发布时间:2014-08-25 07:06:15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李林
建设法治城市需要具备的条件:
第一个就是市场经济条件。法治是一种奢侈品,它是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作为必要的支撑的。如果没有足够的或者起码的经济条件作为保障和基础,那么法治城市、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是不可能建成的。
第二个条件就是民主政治的条件。就是说我们民主和法治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是一个基本的原理。但是民主政治建设也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民主的发展和法治的发展在当下的过程中应该法治优先,应该更加强化法治,也就是说先制定规则再实施行为。第三个就是法律文化条件。法律文化的形成、法制观念的培养、法治精神的树立等等这样一个文化软环境、软实力的塑造,对于法制建设非常重要。法律文化可以在普法过程当中得到提倡和弘扬,得到强化。但是普法本身不会必然普出一个法律文化,法律文化是要建立在信仰、建立在生活方式等一系列重要实践要素之上的,所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城市法制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
首先是历史上缺少民主法制的传统。所以在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当中很长的时间不能解决这些文化的问题。
其次,我个人认为是从国家层面上讲缺少统一的法制建设战略设计和规划部署,缺少统一的依法治国领导机构和法制改革的政策安排。所以国家法制建设当中面临的很多困难问题和挑战在地方和城市建设当中都会或多或少碰到,都需要去应对。而这种应对在城市法制层
面这样一个领域来看,又常常是无能为力的。比如说司法改革的很多问题,虽然我们在地方层面看到一些司法体制机制的问题,但是它的改革必须要从中央开始发布。我们看到了一些法律的空白、法律的冲突问题,那么这些问题从地方层面、从城市法制建设的这个角度来解决是异常困难的,更多的可能我们是提出问题,反映问题,但是真正解决问题还是需要由国家来解决。
第三,我个人认为跟城市的特点有关联。城市人口密度大,人员构成比较复杂,包括我前面讲的文化素质相对较高,见多识广,规范和管理的难度较大。
第四,我觉得困难和挑战就在于城市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多,管理、协调、规范比较复杂,而且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对法制的资源要求等等都比较多,要求相对也比较高。其实在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里面,以法人为单位的主体是比较多的,比较复杂的,因此对于这些主体的治理和管理,其难度也会增加很多。
第五,跟农村比,城市的矛盾会更多,腐败案件会更多,这些因素也会给我们城市法制建设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
法治城市建设的路径:
第一,要加强对城市法制建设的领导。我们国家法制建设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看领导重视不重视。那么领导重视,当然也包括领导机关的重视,你的人财物就好解决了,如果领导不重视,靠一个法制部门的努力在很大程度是勉为其难。
第二,要明确城市法制建设的思路。我个人认为法制建设在地区或者是城市功能区的建设当中,要做到几个结合,就是要把国家法制建设的要求和法制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把法制建设的需要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把城市法制建设与地区的工作大局结合起来,要做到若干个结合,才能真正实现城市法制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三,要选择适当的方式建设城市的法制。我认为关键是要调查研究,要从实际出发,同时要遵循科学规律和法制建设的规律。目前很多地方搞了法制评价指标体系,我觉得可以研究,可以探索,但是要积极稳妥,要讲究科学性。
第四,要协调推进法制城市建设。城市法制建设不是单兵突进的工作,而是一个系统工作,要和城市、地方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这样才可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同时要用法制特有的方式来推动城市法制建设,比如说法制的公开性、明确性等等,用这样一些方式,特别是用法制的方式来实现法制的目标,用法制的程序和手段来实现法制的目标。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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