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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协会规章制度一、会长职责:
1、为协会服务,服从协会的集体利益,出席社联的相关会议;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加强对协会的财务管理,审核各项资金的支出;
3、及时掌握协会的情况,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或新的工作安排;
4、主持协会全面工作,对协会负责,接受全体协会成员的监督;
5、主次召开干部会议、干事会议、会员大会等。
二、副会长职责:
1、为协会服务,服从协会的集体利益;
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协会内外事项安排;
3、协调各部门开展活动及各部门干事的沟通,并对分管部门负责;
4、对各部长的考核管理,组织人员安排,奖惩等,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
5、制定和调整激励机制方案。
三、团支书职责:
1、负责每次团组织生活的策划和人员安排及场地分配;
2、负责协会成员思想状况的考查和指引;
3、负责协会的团建工作,及时向社联团提交各种电子及书面文件;
4、负责协会内部人事考核工作,公正评选各种评优活动。
四、宣传部职责:
1、依据宣传部的策划活动,负责协会举办活动的组织工作,()包括协会性质的活动和非协会性质的联谊交流以及文艺活动;
2、组织安排协会的各种相关活动,以及组织会员定期的学习、讨论、审计资料、外出游玩,并考虑各种外出活动的经费问题和安全性。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协会各种策划的起草工作;
2、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宣传单的写贴以及宣传板的收护工作;
3、负责协会的宣传以及协会举办活动的信息发布。
六、外联部职责:
负责协会对外的联系,负责与其他协会联系,以促成良好的协会关系,提升协会的知名度,负责与其他协会的合作事宜,负责协会活动场地的申。
篇二:协会规章制度本协会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的原则。尊重会员的意见,对会员负责。但为了便于协会的统一管理,以及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协会规章制度,如下:
第一条
本协会每学年招收一次新会员,凡我校学生,品行端正,守信用,承认本协会章程,且对机械创新方向有一定爱好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经审核面试可加入本协会。
第二条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会员可随时向协会提出合理的要求和意见。
(1)会员有权向协会负责人提出质疑。
(2)会员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和拒绝协会不合理要求。
(3)会员可以提出合理的活动方案。
2、会员在本协会活动中具有优先参与权。
3、会员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协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无故剥夺会员权利。
4、有权使用协会创新资源;
5、优先成为各类比赛参赛对象;
6、会员在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可随时向协会指导老师咨询相关问题。
第三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积极参加并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
2、维护协会荣誉,团结会员。
3、会员必须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各项利益。
4、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纪律,参与活动及时,有事均要请假,在活动期间不准有无故迟到、早退或扰乱活动的行为。
5、每位会员都应有创设良好实验环境,爱护仪器设备和保持实验室整洁的义务。
6、每位会员应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比赛、挑战杯、绘图大赛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
7、老会员应给予新会员在学习、经验上的大力帮助,同时对新会员进行实践辅导,使他们能够迅速成长;
第四条
会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
2、注意自身言行举止,衣着整洁,礼貌待人。
3、每次学习培训中不得迟到早退,在学习中必须尊重老师,不得无故缺席。
4、服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第五条
会籍终止:
1、凡自愿退会者办理退会手续即可。
2、严重违反纪律者经协会决议取消会员资格。
3、凡是大三下学期确定考研的学生自动退会,管理层成员可申请加入理事会。
4、特殊情况,经研究予以开除。
篇三:协会规章制度为规范协会日常管理,进入本协会的成员,请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代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热爱本协会所组织的授课和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协会成员应关心协会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协会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协会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在本协会内完成的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协会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协会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社长,副社长。
第九条、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协会成员应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十条、协会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协会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协会成员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如果有成员对协会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反映或集体会议时公开提出讨论,由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商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对全体协会成员生效。
篇四:协会规章制度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协会由摄影部、宣传部、财务部和日常管理部四个部门组成,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到两名。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全体会民主选举产生。
……此处隐藏28130个字……由理事会另行制定。第六十五条 律师协会秘书处应加强对会费的收缴和管理,制定会费的预、决算方案和计划,单独建立会费收支帐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提交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结果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会员发布,接受监督。
本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非盈利性目的。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外国和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在本省设立的办事机构及常驻律师,根据有关规定,受本会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由全省律师代表大会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制定和修改,必要时由本会会长办公会提议,经本会理事会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可以对本章程作补充性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xx省司法厅和xx省民政厅备案。
篇十三:协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xx大学EMBA同学自发成立的由xx大学EMBA中心指导的非营利性学习、交流平台。
第三条 协会宗旨:以设计创新为引领,构筑平台,共享资源,推动会员之间与设计相关的上下游产业整合。
第四条 协会理念:同舟共济、合作共赢。
第五条 协会任务:通过组织学术讨论、考察学习、书刊出版、项目合作、对外协作、业务指导等活动,为会员构建活动平台,进行资源对接,拓宽业务领域,互惠共赢。
第六条 本协会接受xx大学EMBA中心领导,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协会成员:同学会员和协作会员。
同学会员是指具有xx大学EMBA学习背景的从事各类专业设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的同学。
协作会员是指与会员背景相似的非EMBA人员。
第八条 成为会员
(一)凡符合本章程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认可本章程,均可报名参加本协会。成为会员要由一名会员介绍,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经协会秘书处向xx大学EMBA中心确认其学习背景,经协会三名以上常务理事同意,即可成为会员。成为协作会员要由二名会员介绍,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经协会五名以上常务理事同意,方可成为协作会员。协会为成员颁发相应的证书。
(二)会员按年度向协会捐助活动费,标准由协会常务理事会在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之上确定。活动费的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三)会员权利
1.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
3. 对本协会各项工作的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
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 会员义务。
1.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利益;
3. 积极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五)会员奖罚
对为协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协会给予奖励,对严重损害协会名誉或利益的会员,经协会常务
理事会半数以上同意予以取消会员资格处理,如给协会造成损失的应向协会赔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每二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协会理事会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批准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五)决定其他需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六)会员代表大会形式可以是线下也可以是线上。
第十条 理事会
(一) 理事会成员数量按会员比例15%-25%产生,由会员推荐产生。
(二) 理事会成员两年一届,可以连任。
(三) 协会向理事会成员颁发证书。
(四) 理事会的权利义务
1. 理事会代表会员处理决定协会的非重大性事物。
2. 理事会选举产生协会常务理事会。
3. 理事会成员有义务比会员多承担协会活动费的义务。
第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
(一) 常务理事会按理事会人员数量的15%-25%比例产生,原则上为单数。
(二)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推荐产生。
(三) 常务理事会成员,两年一届,可以连任。
(四) 常务理事会推荐3-5人组成执行理事,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
(五) 协会向常务理事会成员颁发证书。
(六) 常务理事会成员有义务比理事会成员更多的承担协会的活动经费。
(七) 常务理事会经协商或选举产生一名会长、若干名副会长。
(八) 常务理事会推荐一名秘书长,秘书长组织成立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章 鼓励创新
第十二条 协会鼓励会员创新,带动会员共同发展。
(一) 协会设“项目执行会长”。
(二) 凡是在协会平台推荐项目,并获得协会认可的会员,协会常务理事会授予协会“项目执行会长”的称号并颁发证书。
(三)项目执行会长可以由秘书处配合利用协会资源开展工作。
(四) 项目执行会长取得的项目收益有义务为协会提供活动经费。
第五章 协会媒体
第十三条 协会在国家法律范围内进行媒体宣传。
(一)协会开设官网
(二)协会开设微信公众号
(三)微信群是协会成员日常交流的线上平台。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主要活动经费来自协会内外部的捐赠、商业赞助以及学校支持。
第十五条 协会根据需要可以成立隶属于协会的全资经营性机构,或出资与第三方进行经营活动。协会从这些这些机构的获利均用于协会的日常活动,不得进行现金分配。
第十六条 协会成立经营机构或出资与第三进行经营活动时,须经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并指定出资代理人。出资代理人应与协会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七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常务理事会提出修改意见,经理事会三分之二理事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九条 协会需要停止运作时的,应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动议,经理事会三分之二理事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x年12月12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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