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以一个死神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战乱年代的小人物身上的故事。从战争的开始,到战争的高峰。主人公从十岁到十四岁,由童年到少女。亲情,友情,朦胧的爱情,生离,死别,恐惧,欢乐,交杂而来。在死神的娓娓道来中,人性的美好与罪恶缓缓展开。
在战争的年代里,命运悲苦的微小人物无处不在。无论是主人公还是一笔带过的人物,都会有一个故事让你流泪。比如,小偷头子阿瑟.伯格,他告诉莉塞尔他要搬到科隆去了。我本以为他找到了更好的地方生活,死神的叙述却不动声色:他蹲在科隆的街头,怀里抱着刚咽气的妹妹,兜里装着两个偷来的苹果。文中对他的背景交代不多,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背后又隐藏了多少悲苦呢。如果不是休伯曼夫妇,莉塞尔的结局也很有可能是饿死街头。汉斯.休伯曼收养了莉塞尔,这算不了什么。但他可以把犹太人马克斯收藏在地下室长达2年。
倘若在你的国家也发生战争,你也会有像他们一样的勇气嚒。整个社会都陷入了狂热,你还能分清是非吗?同情之心很多人都有,但能付诸行动的寥寥无几,更勿说对被冠以敌人称号的人施以援手。为了你的怜悯之心,被人视为卖国贼,遭到周围所有人的唾弃甚至有性命之忧,你还有勇气冒着以上的种种,为你的怜悯付诸行动吗?在纳粹德国,难道真的所有人都如此痛恨犹太人吗?还是他们只是麻木的跟从,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异类,而对无辜的陌生人施以迫害。因为汉斯夫妇信仰的不是什么真理,或者道德,而是爱。他们只是单纯的爱别人,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此等思想,如我国古代圣贤孔子的思想不是不谋而合吗?可是,这种思想,却演变成了个人极端崇拜。纳粹德国不正是因为对希特勒的极端崇拜,盲目地服从,才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恶行吗?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许多人却以为:有,便足矣。他们给了自己很多理由,做了很多违背良心的事情,时间长了,良心为何物,也就忘了。对他者的爱,才应该是团结这个社会的纽带,而不是对一个虚无名称的爱。但是,现在恰恰是对一个名秤的爱在联系这个社会,这种爱是多么的虚无,而它产生的也只有恨,对他者的爱倒成了虚妄。电视上总是有很多为某地捐款献爱心的晚会,可是这种晚会只是一种形式,除了能收到钱,对培养爱心一点意义也没有。爱应该是自发的,而不应该是号召的。我们这个社会,自发的只有愤怒,铺天盖地的愤怒。但是,愤怒又何尝不是因为对身边亲人的爱?
在我们国家,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我们的素质,准确的说是平均素质,比不上别的发达国家。但是从外国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可以发现,在国外,甚至是港台,是不存在“素质低下”的说法的。对于那些我们认为素质低下的行为,他们脑海中浮现的言语是不可理喻,就算是不可理喻,他们也从来没有用一个公认的道德制度来衡量别人。衡量别人行为的标准只有法律。而令他们自觉遵守的不是严厉的刑罚,而是他们自己心中的底线。东方的因果报应,西方的地狱天堂,其实都一样。那些无法在法律上体现的标准,都只是适合于约束自己而非他人。在我们现在的环境里,遇到让人觉得错误的行为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责怪他们,却不是自省。倘若每个人都能严于律己,而不是想到因为别人的小过错而对自己的小过错心安理得,我想,我们国家的很多现象会销声匿迹。
在故事中,无论讲述的是哪个人物,却总是没有离开“书”这一条线索。犹太人,或是小女孩,在他们彷徨无助的时候,给他们最大帮助的不是面包,不是恩人,而是书中给他们的信仰,是书中给他们的爱。或者应该说,是书让他们唤醒了自己心中的爱。
《偷书贼》是我看得第一本澳大利亚文学作品,而本书的作者也可以算是我唯一认识的一位澳大利亚作者吧,可是它依旧是我很爱的一部作品。或许这正是属于澳大利亚的魅力。 故事的叙述者,我想是被我们称之为“死神”的生物,这位“死神”偷窥了一名名叫李赛尔的女孩在二战期间的悲惨生活。战争夺走了莉赛尔的亲生父母,弟弟,养父母以及朋友,但是她还是坚强的活了下去,或许在她最苦难的时候是阅读带给了她最后一丝希望。 本书的第一亮点就是以死神的身份叙述了一场战争,它绝对的客观,可同时它也距离死亡最近,它应该也是最了解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态的将情节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隐藏也让人耳目一新。 “信仰,怀疑,失望”这是莉赛尔这个德国女孩在战争中的情感变化。作者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一系列变化,生动地展现了战争对于人类的伤害。 除了本书作者的文笔,构思以及立意的肯定,本书留给我的一个最大的疑问便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莉赛尔为什么想要偷书?” 犹记得,莉赛尔第一次偷书是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不》,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没有按规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后她又从德军手中偷出了一本犹太人写的书因为她想看看犹太人究竟有什么过错。随着阅读的不断深入,对于真理的不断探求她对德军产生了怀疑,因为她在阅读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而最后一幕莉赛尔因在地下室中读书而逃过了空袭,成了唯一的幸存者时(感谢访问wwW.),我在想作者是不是想要告诉读者只有真理才能带来解脱呢? 松江一中 高一(3)
偷书贼读后感
你听过死神为人类讲的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
这本书一开始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灵的旅途。这是一个特殊的故事,这是一个如此动人的故事,故事的讲述者是死神。一定很意外吧,我也一样。
本书的第一亮点就是以死神的身份叙述了一场战争,它绝对的客观,可同时它也距离死亡最近,它应该也是最了解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态的将情节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隐藏也让人耳目一新。“信仰,怀疑,失望”这是莉赛尔这个德国女孩在战争中的情感变化。作者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一系列变化,生动地展现了战争对于人类的伤害。
书中的死神更具人性化,他的内心也充满了无奈,看见人们一个个死去,他带走的不仅仅是人类的灵魂,还有欢声笑语,悲欢离和,我想当他从莉赛尔身边带走她的弟弟的时候,当他带走莉赛尔的养父母,当他带走莉赛尔最好的朋友鲁迪的时候,他一定也心存不忍,却有无可奈何。1939年的德国,一个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和她的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可她的弟弟却在途中不幸死了。而在弟弟冷清的葬礼中,莉赛尔十分意外得到她的人生中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她的不容易不平凡的一生中,这将是14本为她带来无限安慰的书之一。她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打上了共产主义者的烙印,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大概也死了)。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尽管生活艰苦,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艰辛地寻找一个个小小的裂缝并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莉赛尔在开始了她的阅读旅程后,就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的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www.)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而我,不知道他是否会后悔去当死神这个让人惧怕却永远无法摆脱的职业。这是一个残忍的职业。死神曾说过,他不是战争的朋友,相反战争是他的老板,老板的命令他必须服从,或许他并不愿意。“同样的一件事情,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在以德国法西斯的残忍来反射出莉赛尔他们的弱小和微不足道。犹记得,莉赛尔第一次偷书是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没有按规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后她又从德军手中偷出了一本犹太人写的书因为她想看看犹太人究竟有什么过错。随着阅读的不断深入,对于真理的不断探求她对德军产生了怀疑,因为她在阅读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汉密尔街上只有莉塞尔活了下来。小小的莉塞尔,要靠什么去支撑她什么都没有了的,一片蛮荒的人生?她十三岁那年的那些人和事,在发生的时候并不知道,它会滋养一个被遗弃的女孩一生的回忆吧?总有一些柔软的生命之花,只绽放过一次,却温暖了一生。 “他打动了我,每次都打动了我,这是他造成的唯一伤害,他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 正像温柔的死神这样说鲁迪一样。偷书贼,这样一本絮叨的故事,打动了我,让我泪流满面。
整本书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简单的话语,甚至已到了吝啬的地步。可是这书所展示出那发自人民心底的对生命的追求的能量、为自己的尊严的扞卫,都是无可取代的。本身,这样的心灵也许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会有机会阅读这本令人感动的书,相信你也一定会发现世界的一半是丑陋的,而另一半却一定会是美好光明的。正因为有了丑陋才有了美好,虽然有时站在黑暗当中的人会发觉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对待影子和阳光一样,阳光其实就在你的身后,只要转过身就可以看见。
文字在这个时代似乎失去了力量。故做幽默轻松的文字很多,把历史拿来戏说,却使人看过就忘。炫耀技巧的文字很多,结构复杂,故弄玄虚,却使人昏昏欲睡。卖弄情绪的文字更多,看起来很酷,却一无是处。真正能抚慰人心的,使人心觉得妥帖的文字,其实,绝不需要雕琢,只要从灵魂深处淌出,由此心,及彼心,便好。
最后我只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表达我对这本书的感慨,“他们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可他们同时也让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转过身,我就会找到阳光。”
《偷书贼》读后感
《偷书贼》这本书的背景是法西斯主义泛滥的二战期间纷乱的战争给德国人民带来的不安以及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灭族之难。故事以死神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德国小女孩在二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幸与不幸。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了本不该有的痛苦,无助的人们总在不断地躲避之中,妄想寻找一片安宁的净土,却总在每一次的流离颠沛中不断地失去身边最亲的人然后又不得不继续向前走,一次又一次地在噩梦的痛苦中不断挣扎。所幸这个世界同时也是那么的美好,让他们能够在如此绝境遇见那么多纯真的人,哪怕只是曾经。莉赛尔在亲眼目睹了弟弟的死亡和被母亲的不得已的抛弃后,遇见了那么憨厚善良的汉斯,嘴毒但心灵却又如此美丽的罗莎,青春年少不懂表达自己却又深深地爱着莉赛尔的疯狂少年鲁迪,更是跨越了民族的界限与犹太人马克斯成为了朋友。但如死神而言,与大多数灾难而言,这个故事有着一个快乐的开头。快乐开头的结束便是灾难的开始。故事的最后是那么的让人痛心,莉赛尔遇到的如此多的幸福在一夜间成为了炮弹下的硝烟,但那份曾有过的记忆却是那么的刻骨铭心,以至于莉赛尔在成为一个老妇人遇到死神后仍清晰地记得那本救了自己一命的《偷书贼》和那本故事里所发生的一切。故事里的情节环环相扣,每一个瞬间都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尝,感受那深藏在文字中的每一份感情 。
有一半的世界很丑陋,另一半却很美好。
所以,我愿意把这看成是一本希望之书。至少结尾,莉塞亚并没有在14岁时死去。
如果这故事又是真的,那么,我还将对人类善良的天性感到欣慰,并觉得一切还充满希望。
关于书里丑陋的那一半,当然是战争,饥荒,红色黑色占据着的天空。就象死神最后说的:人类真是让人琢磨不透。在那些最坏的年份,这世界就变成了一锅炖坏的烂菜,你陷在粘腻腐臭的深渊,却毫无办法,恨不得被死神的镰刀收割走才好。那么多人被文字所吞噬,成为盲目的连为什么也不知晓的机器豺狼。在战场上互相杀戮,面无表情的将与自己相同的物种成千上万的送进焚烧炉。甚至是,挥起鞭子,毫不留情的鞭打一个小女孩。这一切可真都乱了套了。可等一切过去,便又都象吃错了药终于清醒过来一般,极力撇开那些记忆“上帝那不是我,我怎么会做那些畜生不如的事,我被文字蒙蔽了眼。我本来是如此善良的一个人。”可你必须相信,在最丑陋的年代,人是真的可以失去人性的。并且很多人是很清醒的在释放内里那些不为人知的兽性。
所以不管是为了什么理由,战争始终是一场灾难。它让你离自己的灵魂太近,有时又太远。
不过幸好,还有一半是美好的。在文字吞噬灵魂的同时,它又喂养了灵魂。莉塞亚是不幸的,成长于战乱年代,幼年便失去父母成为寄养的孤儿。可她又是幸运的。从她站在汉密尔街三十三号大门不肯进去的那刻开始,她生命中之后遇到的那些人都是如此善良。忘了什么犹太人、日尔曼人,忘记血统吧。莫尔钦镇
其实就是一个缩影,它告诉我们,其实无论在哪里,无论什么国家,大多数的人类还是有着善良的秉性。你看,这样的世界才让人觉得充满希望。
我不打算说爸爸。虽然看过书的人都知道他才是莉塞亚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他教会她读书写字,为了在她被噩梦惊醒时有人在身边,甚至每晚都是在坐起来定然不舒服的椅子上睡觉的;我也不打算说妈妈,她矮胖如门框的身材,还有一声声“猪猡”贯穿始终,可我们都知道她是如此善良;我也不想说马克斯,虽然他为莉塞亚写了两本很好看的书,虽然他和莉塞亚在犹太人游行队伍里第一次重逢时曾让我泪流满面,虽然在结尾的某一瞬间,我曾以为他们会在一起……
我只想说说鲁迪。那个把自己涂成黑炭以为自己是杰西欧文斯的小男孩,那个有着蜡烛光一样金发的男孩。整本书里,我最爱的其实是他。他对莉塞亚的爱从10岁那么小,居然就开始了。这与情爱似乎无关。就只是遇得那一个人,便不求回报的想对她好。单纯得比水还清透,一眼便望得见那颗心。那颗心啊,在肮脏的皮囊之下是如此干净,满满的心爱,表现出来却是那么笨拙。为了一个亲吻,费劲心思,时时记挂.可他终究还是没得到。这真叫人遗憾。我甚至都不知道在死去的时候,他是否知道他全心爱着的那个女孩其实也是很爱他的。还好,莉塞亚最后还是吻了他,即便他的嘴唇都已焦黑。可死神说了,他的灵魂很轻很柔软。即便身躯已经残,可他,还有所有莫尔钦镇的善良死难者都将升入天堂。
最后说说颜色吧。丑陋与美好交织的这些文字在我看来更多是是分明的黑与白两色。即便有时在黑暗之中人会看不到希望,可就象这地球总有一半是照的到光的,当你面对阴影之时,阳光其实就在身后,只要你转头,就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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